CTE在线购物网站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如果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除适用我们的隐私权政策外,我们并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标准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本页面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乃作为我们的隐私权政策的补充条款,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 个人信息之收集、利用与处理
(一) 若您向我们揭露任何与他人相关的个人信息,我们会需要验证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来源与合法性。
(二) 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您个人信息将无须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难以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 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 根据您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导、政府信息公开等管道。
9. 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三) 我们可能于下列情形下,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予第三人:
1. 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监督检查提供支持和协助。
2. 为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提供协助和配合。
3. 依照国家网信部门或相关部门之命令,支持电子身分认证技术,及不同电子身分认证间之互认。
4. 于发现您的个人信息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时,自行或者依照国家网信部门或相关部门之命令,立即停止传输、阻断并消除您的个人信息,停止提供您相关服务,保存相关纪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 于发现您的个人信息含有不实信息时,依法拒绝提供您相关服务、停止您的账户的部分或全部权限,必要时并删除您的帐户及个人信息。
6. 为确保您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漏、毁损、丢失的情形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 在使用目的的范围内,将已经过处理而无从识别特定当事人且不能复原之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人。

二、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我们将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其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我们会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您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 您对于您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与行使,享有以下权利:
(一) 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想行使资料访问权,可以通过进入本网站的会员数据管理页面查询。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链接访问这些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使用我们的 Web 窗体联系,或依照第六点「联系我们」的方式通知我们,我们将在30天内回复您的访问请求。
(二) 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作出更正。您可以通过“访问您的个人信息”中罗列的方式提出更正申请。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链接更正这些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使用我们的 Web 窗体联系,或依照第六点「联系我们」的方式通知我们,我们将在30天内回复您的更正请求。
(三) 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1.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 (1)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 (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 (3)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 (4)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户。
  • (5) 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2.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否则我们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请您了解,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在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四) 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随时给予或收回您的授权同意。您可以通过本网站会员数据管理页面自行操作。当您收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如果您不想接受我们给您发送的商业广告,您随时可通过会员数据管理页面取消。
(五) 注销帐户 您随时可注销此前您注册的账户,您可以通过会员数据管理页面自行操作。在注销账户之后,除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的请求需要人工处理,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与处理。请您注意,如果产品、服务与帐户之间存在必要业务关联关系,一旦注销帐户,有可能会导致产品或服务的必要业务功能无法实现或者服务质量明显下降。
(六) 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 您有权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您可以随时使用我们的 Web 窗体联系,或依照第六点「联系我们」的方式通知我们,我们将在30天内回复您的更正请求。
(七) 约束信息系统自动决策 在某些业务功能中,我们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作出决定。如果这些决定显着影响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我们作出解释,我们也将提供适当的救济方式,您可以随时使用我们的 Web 窗体联系,或依照第六点「联系我们」的方式通知我们。
(八) 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将在30天内作出答复。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如您有其他意见,您可以随时使用我们的 Web 窗体联系,或依照第六点「联系我们」的方式通知我们。
(九)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依法可不响应您的请求: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 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难以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7.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 涉及商业秘密的。

四、 依照法规您应当遵守的义务:
(一) 您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违反本项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二) 您不得利用我们的网站服务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亦不得利用我们的网站服务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三) 您应当对于自己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利用我们的网站服务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四) 您透过我们网站服务发送的电子信息不得设置恶意软件,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五) 不得利用我们的网站服务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五、 个人信息跨境传输
(一) 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于我们通过遍布全球的资源和服务器提供产品或服务,这意味着,在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后,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到您使用产品或服务所在国家/地区的境外管辖区,或者受到来自这些管辖区的访问。此类管辖区可能设有不同的数据保护法,甚至未设立相关法律。在此类情况下,我们会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足够同等的保护。例如:在跨境数据转移之前实施数据去标识化等安全举措。
(二) 为完成我们与您之间契约的履行,我们及其关系企业,以及我们为完成交易或提供服务之配合厂商,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业者,可能以国际传输方式处理、利用您的个人信息。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将履行下列义务:
1. 我们于向境外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的个人信息时,将进行安全评估,并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申报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且将于每年或者个人信息出境目的、类型和境外保存时间发生变化时重新评估。
2. 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出境记录,我们将至少保存5年,内容包括: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日期时间;接收者的身份,包括但不限于接收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类型及数量、敏感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 连系我们
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或个人信息保护专员),如果您对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30天内回复:
(一) 地址:407台湾省台中市西屯区府会园道179号
(二) 电话: +886 4 2259 5930
(三) e-mail: oc@chassis-tech.com
(四) 负责单位: 个人信息保护部门

七、 本政策适用于「CTE在线购物网站」的所有产品与服务。本政策最近更新日期为2020年11月。